西夏区某单位功能库室及附属要素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功能库室及附属要素改造项目已由上级部门研究通过,项目业主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某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原有隔墙、室内装饰工程(吊顶、墙面、地面等装饰面)拆除,进行墙面改造、顶部改造、地面改造、室内强(弱)电改造和室内整体布局,占地面积约为6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2建设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
2.3计划工期:2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某单位功能库室及附属要素改造(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规范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共一个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外省企业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8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9投标人提供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须提供非外资企业或控股承诺书,格式自拟)。
3.10投标人提供军队保密承诺书。(承诺书格式及内容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11投标人提供“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4日08时30分至2024年7月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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