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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永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6-2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永财磋商采购-2024-22 2、项目名称###****局永城分###市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75,********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永公采【2024】034号-1 第一标段 ******** ******** 是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便携式VOCs检测仪1套,加油站油气回收综合检测仪1套。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2)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节能清单中所列的节能产品;(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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