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XH
项目名称:西安市城市噪声地图应用试点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9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市城市噪声地图应用试点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39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395,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环保监测设备 | 监测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76,000.00 | 576,000.00 |
| 1-2 |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信息技术服务 | 1(期) | 详见采购文件 | 3,819,000.00 | 3,819,000.0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天内;项目试运行期不少于3个月(项目建设期之外)。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城市噪声地图应用试点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城市噪声地图应用试点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
(2)投标人关联关系声明,包括:①控股管理关系(不得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联合体协议。其中:
①联合体数量为2家。
②联合体协议载明需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④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6日至2024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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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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