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正大检测车辆基地(暂定名)项目实体检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海宁正大检测车辆基地(暂定名)项目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301-330481-04-01-998016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宁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海宁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体检测服务等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经济开发区海涛路西侧、迎金路北侧;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389㎡,总建筑面积约4381.1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54.99㎡,地下建筑面积126m2。同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绿化、给排水等相关附属设施。
2.3招标范围:海宁正大检测车辆基地(暂定名)项目实体检测包括基础钻芯、砌筑砂浆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室内空间尺寸、现浇板厚度、沉降观测、回弹、空气检测等(检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合同估算价:约4万元;
2.5检测服务期:根据施工进度;
2.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企业具备建设工程结构检测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3.3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自有人员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投标人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不具有隶属关系;
3.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体检测能力;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浙江省外检测企业必须提供进浙备案证。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7月02日上午9时00分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上午9时00分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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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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