熔剂厂活性石灰作业区粉灰、脱硫原料灰承运项目。
1.承运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2.运量:
2.1熔剂厂活性石灰作业区1号回转窑粉灰,月预计量为6000吨(实际运量根据当月生产所需进行调节)。
2.2熔剂厂活性石灰作业区2号回转窑粉灰,月预计量为7500吨(实际运量根据当月生产所需进行调节)。
2.3熔剂厂活性石灰作业区套简窑粉灰,月预计量为12000吨(实际运量根据当月生产所需进行调节)。
2.4熔剂厂活性石灰作业区回转窑脱硫灰所用生产原料灰,月预计量1400吨(实际运量根据当月生产所需进行调节)。
3.运输路线及运输控制价:
3.1熔剂厂活性石灰作业区1号回转窑粉灰至炼铁厂烧结车间4、5号烧结机,控制价格为7.2元/吨(含税)。
3.2熔剂厂活性石灰作业区2号回转窑粉灰至炼铁厂烧结4、5号烧结机,控制价格为7.2元/吨(含税)。
3.3熔剂厂活性石灰作业区套简窑粉灰至炼铁厂烧结4、5号烧结机,控制价格为8.7元/吨(含税)。
3.4熔剂厂活性石灰作业区回转窑脱硫灰所用生产原料灰,控制价格为5元/吨(含
税)。
4.车辆要求:
托运人负责提供6台粉灰罐车,负责车辆年审、定级、保险等费用;承运人负责车辆日常使用维护费用,及人工、油料、安全管理等费用;在承包期间,托运人每月按每台车2500元的标准,在当月运费中扣除承运人车辆使用费。
二、 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为专业运输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般纳税人资格;
2.3.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2.4.从业人员具有相应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资质要求联合体或指定品牌的招标项目除外)。
2.7列入重点黑名单的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自然人不能报名参标。
2.8被相关部门列为暂停合作或取消合作的单位不能报名。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9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股东、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同一、交叉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投标公正等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2.10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时间:2024年7月7日17:30前(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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