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编号:AHZ
1.2项目名称: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承销项目
1.3项目单位: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是安徽省第一批规范化改制的上市公司,于1993年12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止2023年12月末,公司总资产达606亿元,净资产204亿元。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提升财务结构的稳健性,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在资本市场展示良好信用形象,为本期注册发行50亿超短期融资券选定主承销商。
2.2服务项目内容及工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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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承销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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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发行主体 |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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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发行期限 |
注册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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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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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发行利率 |
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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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还本付息方式 |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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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发行方式 |
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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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承销团选择的方式 |
发行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由发行人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的品种、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选取不超过十家承销商组成承销团承担有效期内的注册发行工作,注册及每期发行阶段,由招标人在承销团内指定若干承销商完成注册发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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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承销费率不得超过1‰/年 承销费=实际发行额度*(中标费率/365)*发行天数(如实际发行超短融10亿元,发行期限为270天,中标费率为1‰/年,则该中标人每年收取的承销费用=10亿元×(1‰/365)*270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类金融机构或其在安徽省内设立的一级分行级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需取得法人机构唯一书面授权),具有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格(投标人为银行一级分行级分支机构的,承销资格以总行口径认定)。
3.2投标人须出具不附带其他附加条件的余额包销的承诺函。
3.3投标人须出具“不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暂停债券承销业务处罚时间内”的承诺函;
3.4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承诺)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1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6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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