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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区垂直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24 收藏项目
一、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区垂直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区垂直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预算合计为人民币50000元/年,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区垂直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年。

5、采购需求: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区门诊、住院部、放疗中心、手术室有三菱电梯11台及手术室货物电梯2台,为保障13台电梯正常运行,我院拟对13台电梯进行全维保服务招标。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

6、服务地址: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

7、维保方式:整梯全维保(包含:机房、曳引机、控制柜和门机系统、钢丝绳、抱闸、导向轮、限速器与安全钳、轿厢、端站减速开关、限位开关、补偿链、层门、导靴、照明、轿厢按钮等所有主、零配件)做全面维修保养,服务、零件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8、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供应商主要资格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需具有符合招标文件中电梯的保养范围。电梯生产、安装、改造、保养、维修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履行合同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营业范围与本次招标项目相适应。【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标注出与本次招标项目相符合的经营范围)】

5、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前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名时须提供:投标函(附件2)】

7、报名时需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特种设备作业证(T1)复印件两人份以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请于 2024年 6月 24 日至 2024 年 6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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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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