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DHD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45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异丁烷框架采购,招标人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45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异丁烷框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产业园区,项目投资建设4000万吨/年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实行总体规划,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主要建设2000万吨/年炼油,300万吨/年乙烯、300万吨/年混合二甲苯,以及汽油、航空煤油、柴油、乙二醇、HDPE、UHMWPE、PP、EVA/LDPE和ABS等深加工装置。目前一期项目已全面进入施工、安装阶段。
2.2招标范围: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45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异丁烷框架采购,供货数量约为3250吨;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费、设计费、制造费、运费、保险费、13%增值税税金、知识产权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2.3框架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交货期:投标人要在招标人需求时间前具备交货条件,首批到货时间2024年8月30日。根据招标人工程建设和生产实际需要,产品采取分批交货,具体发货时间、发货批次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发货通知10天内交货。如部分或全部产品需要延迟交货,由投标人免费保存。
2.5交货方式:落地交货。
2.6交货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以招标公告发布前注册的为准)。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累计不低于1000吨的相同产品销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供货合同原件复印件、或技术协议复印件、或用户评价报告复印件,发票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4日22时30分至2024年06月3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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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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