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物流2024年笼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2.项目预算:40万元
3.采购需求:物流中心转运需要采购200台笼车,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个人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相关文件应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3.投标人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投标人需提供:(1)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纸质件。
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纸质件。
备注:其中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
6.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评审时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评标(评审)现场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期限: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1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二)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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