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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数字赋能与智慧监管项目”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评估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日期:2024-06-24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数字赋能与智慧监管项目”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评估技术服务
预算金额:20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围绕江苏“国家山水工程”开展数字赋能与智慧监管工作需要,针对江苏“国家山水工程”涉及的25个子项目(34个小项目)为评估区域,结合各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区域的调查监测数据及相关政策文件等,分期开展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年度评估和综合评估,并形成相关报告、图件、数据集等成果。评估频次总体为年度,共三期(三个实施年度)。
合同履行期限:
(1)2024年10月底之前提交工作设计报告、评估方法研究报告;
(2)2024年12月底之前提交第一期年度评估报告;
(3)2025年6月底之前提交第二期年度评估报告;
(4)2026年1月底之前提交综合评估报告和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数据资料,如有特殊情况,可放宽至2026年3月底之前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时间前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六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自行编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凭据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自行编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指产品自身,而非构成产品的零部件;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不得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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