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吴中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408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5.4080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土壤普查〔2023〕1号)、《关于印发〈苏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市土壤普查〔2023〕1号)等文件要求,参考《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清单及形成方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28号)、《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2023〕19号)等文件精神,为吴中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提供成果汇总和验收服务,数据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报告成果、数据库成果等详见省市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二年(具体时间根据采购方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供应商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在价格分评审中可享受优惠扣除,否则不享受价格优惠。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单位(图件编制)需具有省级机构颁发的包含地理信息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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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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