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物流服务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详见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
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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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服务内容 |
主要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服务期/工期 |
质保期 |
专用资质要求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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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流服务项目 |
零担:抛货(机器人、无人机、充电室、机场、智能仓储机器人设备、轨道、支吊架、充电箱、主机、线缆、球机等)约818方;目的地卸车就位;专车:长途约15.78万公里、市内包车约55趟。 |
全国各地仓储、整车零担门到门运输服务及部分装卸就位服务 |
宗 |
1 |
1年 |
1年 |
(1)供应商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2021年1月1日至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止,完成过物流服务项目不少于2份,且合同额累计不低于50万。注: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 (3)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项目所需设施设备以及服务能力:自有运输车辆(4.2米及以上)不少于8辆(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所有人需为投标人)。 (5)备注: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
1.8 |
具体服务不局限于上述招标需求一览表,根据生产需求,甲方有权保证在中标标段内保持合同额基本一致情况下,对不同类型的工作进行调整。
备注:
1.取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或《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以下简称《核实证明》)的投标人,应按要求使用该《核实证明》。《核实证明》含有的业绩、试验报告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需要提供满足要求的业绩、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未取得《核实证明》的,投标人需要提供对应支持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复印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3)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普通合伙企业、自然人除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普通合伙企业、事业单位除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4)如在中标人公示后,招标人接到对中标人行贿犯罪的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并将其行为视为“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5)不良行为处理: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质保期服务过程中,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违反“投标函”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7)联合体投标:本批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被责令停业的;
l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l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l不得存在由于安全黑名单或安全负面清单禁入承揽外包项目情况。
3.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专用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中专用资质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2日(含节假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请登录)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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