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LX
2、项目名称: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眼科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一标段:30万元;二标段:2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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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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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标段 |
光学生物测量仪 |
300000.00 |
3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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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标段 |
电脑角膜验光仪、非接触电脑眼压计 |
219000.00 |
219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共2个包为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眼科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光学生物测量仪,300000.00元;二标段:共计219000.00元;其中电脑角膜验光仪99000.00元、非接触电脑眼压计:12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包含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交货安装期:一标段: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完毕,达到使用标准。
二标段: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完毕,达到使用标准。
5.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5.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不少于两年
5.7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一标段:否;二标段:是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3所投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二类三类所投产品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取得所投进口产品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或省级区域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须加盖授权方单位公章)(二标段)。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日)。)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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