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安阳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1.2采购编号:BK-2
1.3采购预算:200,000元
最高限价:200,000元
1.4采购内容:车辆维修服务,服务要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服务要求”
1.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中包含工程机械维修及配件销售),■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0年度以来(任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网页截图。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包含二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或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或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证书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材料。
3.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3.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6月27日(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2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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