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河北银行厅堂智能设备供应商入围选聘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厅堂智能设备,包含智能柜台(STM)、回单机、即时制卡机和大额快速存取款机(厅堂式和穿墙式),入围2家供应商,入围期限三年,每年进行议价。入围期限:三年。
2.2招标范围:各分行根据业务需求提交订单,不定期、零星采购。各设备三年预估采购量如下:智能柜台40台,回单机40台,即时制卡机15台,大额快速存取款机(厅堂式/穿墙式)40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二)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三年内(2021年-2023年)无连续经营亏损情况(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三)投标人所投厅堂设备中现金模块须符合金融行业标准《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GB40560-2021),其他模块应符合《银行非现金自助服务终端设备技术规范》(JR/T 0187—2020)要求(提供承诺函)。(四)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所投产品在银行业的入围或销售案例,提供框架协议及对应的采购订单或发票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其中智慧柜台须包括发卡模块、回单机须包括激光打印机(有2个以上纸盒)、即时制卡机须包括制卡模块、大额快速存取款机须包括大额现金快速存取功能模块(提供配置表并在配置表中特殊标记以上模块)。(五)投标人需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原则上不允许分包、转包,项目有特殊要求,经招标人审核批准的除外。(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关联企业参加投标的,将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企业。(七)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河北银行各级行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25至2024-07-0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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