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峨眉山市2024年粮食产后服务环保作业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峨发改投资﹝2024﹞1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峨眉山国粮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上级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峨眉山国粮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备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峨发改投资﹝2024﹞12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峨眉山市桂花桥镇。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包括两个建设内容:一是购置三套环保型入仓设备,包括环保卸车除尘器、环保型卸粮机、环保型登高输送机、环保型谷物风选机、移动式环保谷物清理中心、装仓机(转向配重)、补仓机等设备;二是对现有入仓输送设备进行环保改造,包括购置卸粮除尘器、卸粮斗、风选机、清理筛等设备。
2.3.建设工期:3个月。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设备供应、安装及调试等工作。
2.5.标段划分:设备采购一个标段。
2.6.标段投资额及建设规模:本标段投资额为183.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一是购置三套环保型入仓设备,包括环保卸车除尘器、环保型卸粮机、环保型登高输送机、环保型谷物风选机、移动式环保谷物清理中心、装仓机(转向配重)、补仓机等设备;二是对现有入仓输送设备进行环保改造,包括购置卸粮除尘器、卸粮斗、风选机、清理筛等设备。
2.7.标段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8.标段交货地点及交货期:交货地点为峨眉山市桂花桥镇(国粮公司库区内),交货期为 2个月。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工程总投资额或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相关设备类类似业绩(投标人或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供货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6月25日 至 2024年07月01日(请登录)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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