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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平校区消防管网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6-24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天平校区消防管网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60万元
  最高限价(固定总价):9.3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事关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学校长远稳定发展。2024年对教四楼、食堂以及三号宿舍楼的消防管网勘探发现存在不同程度的消防隐患等问题。为及时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需对上述区域内的消防管网等问题进行维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1.2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报价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报价前六个月内),或其经审计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
1.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6 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响应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7月02日,全天(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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