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编号:FJH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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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品目预算价(元)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价(元) |
主要技术(服务)要求 |
磋商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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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欣隆盛世“J地块”(一期)J2#楼 3T、2#楼4T电梯更换采购项目 |
566000 |
2部 |
566000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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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要求1 |
所投电梯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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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要求2 |
供应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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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资格承诺函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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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年 06月 24 日起至2024 年 06 月 28 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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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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