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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雄县人民医院新生儿科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2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镇雄县人民医院新生儿科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414.77

最高限价(万元):414.77

采购需求: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1一氧化氮治疗仪1台2有创高-常频一体呼吸机2台3高流量吸氧仪5台4亚低温治疗仪1台5空氧混合仪5台6无创呼吸机4台7脑电测量系统1台8双目视力筛选仪1台9T-组合复苏器1台10辐射台2台11多通道注射泵(6通道)2台12输血泵2台13婴儿培养箱(普通)5台14婴儿培养箱(升降)4台15移动蓝光治疗仪6台16振动式物理治疗仪1台17心电监护仪(配有创血压)2台18心电监护仪18台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交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①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②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④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6-25 00:00至2024-07-02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07-16 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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