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河北满城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期一标段EPC总承包
工程地点:河北
建设单位:保定市满城区园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保定市满城区分公司
建筑面积:179336.94(M2)
第二条:招标要求
招标方式:公开。
质量要求
2.1、质量标准须满足如下国家标准:
2.1.1、JGJ/T 341-2014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2.1.2、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甲方提出的要求,当以上标准不一致时,以标准较高者为准。乙方需要提供产品化验单、出厂合格证以及甲方验收需要的一切质检资料。
2.2、采购物资主要技术指标: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
2.3、中标单位仅负责材料供应,不负责施工,但中标单位须参加供应材料的现场复核。
3.交货地点:河北省。
4.交货日期:签订合同后根据现场实际进度进货。
5、付款时间及方式:泡沫混凝土找坡层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两个月全部结清,超出规定期限按合同工程额每天追加1%的违约金。
6、报价要求:固定单价(包括装车费,运输费、卸车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7、厂家要求:无。
8、答疑、澄清、变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招标文件提出相关疑问。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做出澄清或修改,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有下列情况者,做废标处理:
(1)投标人未在《集采供应商名录》内的;
(2)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5)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6)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
四、参与投标人
须为《集采供应商名录》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入围《集采供应商名录》;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本次集采材料供应范围;如须中标单位施工的,则需具有相关施工资质。
3、经销商的企业应能及时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有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11时00分
2、开标时间:2024年6月25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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