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H-20
项目名称:贵州省毕节市基层防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概况:为毕节市6支县级应急救援队伍、279支乡级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类、抗洪抢险类、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类、水域救援类、综合保障类装备共14362台(套)。
项目总投资:17894.95万元
采购预算:234500.00元
最高限价:234500.00元
采购内容:为贵州省毕节市基层防灾工程设备采购阶段提供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工程造价合理性分析、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结算审核、财务咨询及工程投资控制咨询服务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档案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 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未加盖审计机构公章视为无效,还要提供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资格证;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如果投标人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以来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鲜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加盖投标人鲜章);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供应商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须参考附件3提供完整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本项目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备采购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需提供至少2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其中至少一名是安装工程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4年6月25日09时00分至2024年6月27日17时30分
售价:300.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4年6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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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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