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邵武市国有林场水毁修复项目——槎溪林场修复防洪堤、河道疏浚工程已由邵武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邵发改投资[2023]2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邵武市合林国有林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及自筹,出资比例 / ,招标人为邵武市合林国有林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邵武市国有林场水毁修复项目——槎溪林场修复防洪堤、河道疏浚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邵武市;
2.2 工程规模:工程投资约为 1043.7885 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邵武市国有林场水毁修复项目——槎溪林场修复防洪堤、河道疏浚工程位于邵武市境内,综合整治河道长度1.709km,新建护岸长约2.63km,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5 最高控制价:10437885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861843 元(含暂列金478802元 ,暂估价 0 元及其他项 383041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质量要求:本项目工程质量须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等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4日08时至2024年07月03日23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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