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JCZ
项目名称: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6楼会议室改造项目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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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总价(元) |
谈判保证金(元) |
技术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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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B08000000-修缮工程 |
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会议室改造项目 |
1项 |
965161 |
9600 |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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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1 |
B08000000-修缮工程 |
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办公楼6楼会议室改造项目 |
1项 |
326175 |
3200 |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包1:合同签订后10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合同包2:合同签订后35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述货物、服务或工程的,具有境内法人资格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如供应商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授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授权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
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
5.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是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含电子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6.供应商须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须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由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按以下情况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附件——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①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①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附件——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④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12.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2日至2024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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