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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清源中心小学整体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2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CS]******** 项目名称###县清源中心小学整体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元 采购包1###县清源中心小学整体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8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67,********元 磋商保证金: 6,********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B********-房屋修缮 ###县清源中心小学整体提升改造项目 1(项) 否 按招标文件要求 800,******** 建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50日历日(具体施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的,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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