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磋商项目概况:本次采购范围为衢州市慧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2024-2025年向国家审批部门申请发行不超过3亿美元(等值)的境外债券(含自贸区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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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采购内容与要求 |
报价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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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衢州市慧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境外债券(含自贸区债)发行总协调人项目 |
详见采购内容 与要求 |
供应商应以费率报价,项目佣金费率报价区间为0.19%(含)/年-0.30%(含)/年,超过报价区间的响应无效。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服务全部完成为止。 |
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牵头总协调人,牵头总协调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增加联席总协调人,如需增加联席总协调人需经采购人同意。 |
注:报价为含税价,须包含供应商为本次境外债券申报、募集、发行而收取的全部佣金以及与本次境外债券发行相关(包含债券存续期内)的中介机构费用,包括全球协调人佣金、国际律师费、境内律师费、信托人/支付代理费、信托人律师费,绿色债券评审或认证费用(如有)、印刷商费、翻译费、上市费用、差旅费等,不包括审计费用、主体或债项评级费用、银行或者其它担保机构收取的担保费用。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衢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技术和售后保障等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
⑹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到的行贿判决书为准)。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采购文件(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7月2日14时30分00秒。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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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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