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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境外某项目诉讼(或仲裁)代理专项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日期:2024-06-21 收藏项目

 

   企业管理部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谈判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国地质境外某项目诉讼(或仲裁)代理专项法律服务
二、标段(包)编号:20240603020179398001001
三、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企业管理部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2021年8月,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境外某项目在工程验收前发生某事故。本事故的发生原因与项目分包商XX单位、设计方XX 单位均可能存在关联,为避免项目损失进一步扩大,提前考虑对相关方的索赔以及应对业主方可能提出的索赔风险,现通过谈判方式对本项目后续应对方案及产生的诉讼(或仲裁)进行专项法律服务。
七、服务内容: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境外某项目诉讼(或仲裁)代理专项法律服务,以实现采购人的最大利益为目的,设计维权路径、出具解决方案,根据需要参加相关工作会议,协助拟定、审核与相关方的法律文件,根据采购人需求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为妥善处理纠纷需开展的诉讼(或仲裁)等相关代理工作。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无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双方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合同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十、服务地点要求:北京、贝宁等项目涉及地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律师事务执业资格,连续正常执业三年以上(含三年),年度考核合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接受分所申请; 2.具有良好的品牌认知度和业界口碑,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内未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者行业监管机构的处罚、行业处分,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较大金额(3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没有受到律师协会的处罚;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败诉;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或对社会造成不良后果和负面影响的行为(以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具有十名以上(含十名)执业律师,每名执业律师具备五年以上(含五年)专业工作经历,具有解决国际涉外工程纠纷经验的专职律师团队;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单位完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时限要求为:2021年、2022年、2023年共3年,证明材料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惩戒人,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查询无行政处罚、行业处分记录,须提供相关网站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截图。 7.供应商、供应商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相关承诺函。8.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要求(以下两项案件可重复使用): 1)拟服务律师团队有工程类案件(标的额5000万元以上)胜诉经验(须提供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 2)拟服务律师团队有执行案件(标的额5000万元以上)成功回款经验(实际回款额不低于确权总额的30%)(须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材料须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合同、回款证明、收付服务费证明、执行终结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需能体现拟服务律师团队成员是相关案件的实际负责人或主办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效法律文书或委托合同上载有拟服务律师团队成员的姓名,或事务所出具相关承诺函等。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1日  到  2024年06月25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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