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高沙岭港区市政道路设施(开放路段)维修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港高沙岭港区市政道路设施(开放路段)维修工程(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天津临港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天津临港产业区内主干道及次干道路面及其人行道、排水管线、信号灯等配套设施进行维修(包括天津临港产业区纬四路、天津临港产业区经三路、天津临港经济区南部区域重装备制造园配套道路、天津临港经济区南部区域纬五路)。项目总投资6500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条件: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1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日期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签订日期为准,在2021年1月1日之后。)
3.信誉要求:
(1)企业信誉良好,不接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投标人承诺函)。注:本条“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5.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应为本单位职工,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5年以上工作经验。(提供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相应证书,工作年限承诺。)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和股权结构证明材料(即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提取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体现出“股东及出资信息”、“对外投资信息”)。
7.其他: / 。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9.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6月21日09时00分到2024年6月27日16时00分。
2.获取方式:(请登录)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港高沙岭港区市政道路设施(开放路段)维修工程(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天津临港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天津临港产业区内主干道及次干道路面及其人行道、排水管线、信号灯等配套设施进行维修(包括天津临港产业区纬四路、天津临港产业区经三路、天津临港经济区南部区域重装备制造园配套道路、天津临港经济区南部区域纬五路)。项目总投资6500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条件: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1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日期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签订日期为准,在2021年1月1日之后。)
3.信誉要求:
(1)企业信誉良好,不接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投标人承诺函)。注:本条“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5.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应为本单位职工,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5年以上工作经验。(提供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相应证书,工作年限承诺。)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和股权结构证明材料(即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提取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体现出“股东及出资信息”、“对外投资信息”)。
7.其他: / 。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9.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6月21日09时00分到2024年6月27日16时00分。
2.获取方式:(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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