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采购计划备案号:无
3、项目名称:南苑社区809巷文化广场及福安家园小区外墙翻新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人民币419425.41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419425.41元
7、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内的人行道地面开挖、墙面的油漆铲除、清理与恢复、文化墙的改造、楼道声控照明灯的更换等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工期: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7、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项目磋商。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制作进磋商响应文件中(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认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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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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