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后,预付合同价款的10%,按项目工程进度,完成总工程量的70%将工程款支付至合同价的70%,每两月支付一次,预付款在工程进度款中抵扣;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至合同价的80%;财政结算评审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合同价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结算。”现修改为“按工程节点支付工程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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