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缅怀先烈场所景观建设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与本次工程相关的工程、室外广场、主雕塑和景观照明工程等施工内容,其中配电箱、配电箱下的混凝土防水台、R1埋地射灯及R4地埋灯不在本次范围内。
2.2建设地点:北京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估算价:892874.85(元)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与本次工程相关的工程、室外广场、主雕塑和景观照明工程等施工内容,其中配电箱、配电箱下的混凝土防水台、R1埋地射灯及R4地埋灯不在本次范围内。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审计报告,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等,审计报告正文应有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公章,以及两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3.3业绩要求
近5年(2019年6月1日至 2024年5月31日期间),投标人有已竣工的单项施工合同额89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经理应具有已竣工的单项施工合同89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誉良好,近3年(2021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活动,没有受到军队及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记录。提供①信用中国(www.credit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
注:所有截图以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内在上述平台网站查询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报名登记。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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