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朝阳钢铁焦化厂焦炉清门清框装置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鞍钢朝阳钢铁焦化厂焦炉清门清框装置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施工招标人为鞍钢重型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鞍钢朝阳钢铁焦化厂焦炉清门清框装置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施工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2.3招标范围及图纸:本项目对现有推焦车、拦焦车炉门、门框清理装置实施改造,拆除原有4套清门及2套清框装置,更换为新型清门、清框装置;更换修复部分配套附属系统设备;液压系统及液压管路修复后利旧;电气系统修复后利旧,拆除并更换4台刮板机(乙供),同时更换2套拦焦车新型尾焦处理装置。
保证项目实施的功能性及效果性能。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3)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20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工程施工类业绩一份(合同及对应发票)1份。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1日17时00分至2024年07月01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1日13时00分……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鞍钢朝阳钢铁焦化厂焦炉清门清框装置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施工招标人为鞍钢重型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鞍钢朝阳钢铁焦化厂焦炉清门清框装置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施工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2.3招标范围及图纸:本项目对现有推焦车、拦焦车炉门、门框清理装置实施改造,拆除原有4套清门及2套清框装置,更换为新型清门、清框装置;更换修复部分配套附属系统设备;液压系统及液压管路修复后利旧;电气系统修复后利旧,拆除并更换4台刮板机(乙供),同时更换2套拦焦车新型尾焦处理装置。
保证项目实施的功能性及效果性能。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3)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20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工程施工类业绩一份(合同及对应发票)1份。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1日17时00分至2024年07月01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1日1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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