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80000
最高限价(元):7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四师医院伊宁院区设备采购项目(包三:手术室设备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78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一批手术室设备,包含:手术无影灯4台,气压止血仪4台,手术器械台3台,水塔3台,骨科空心钻6台,包含所有货物的采购、运输、安装、培训、验收、售后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40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具备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有采购货物生产制造或销售、供货、组(安)装、检测验收、售后服务相关方面的能力,资金、信誉良好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以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经营异常名录的;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④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2日至2024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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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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