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邗江区管养道路路灯灯具更换工程(邗江路、翠岗路),业主为扬州市邗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邗江区管养道路路灯灯具更换工程(邗江路、翠岗路)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邗江区管养道路路灯灯具更换工程(邗江路、翠岗路)预算金额:190.59万元
最高限价:190.59万元,超过此价格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范围:翠岗路(润扬快速路-体育公园路)路灯换新工程、邗江中路(南部快速通道-翠岗路)路灯换新工程等。
3、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近3个月(2024年3月-2024年5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2024年6月28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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