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ETC智慧停车建设项目。
1.2 比选内容
1.2.1 项目编号:JSZB-2024-13351
1.2.2项目名称: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ETC智慧停车建设项目。
1.2.3工期:合同签订30日历天内。
1.2.4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后5年。
1.2.5建设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1.2.6项目规模:约【398000】元(含税)。
1.2.7质量标准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1.2.8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398000】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新版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料截图,原件备查。查。
2.2参选人具有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与本项目类似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40万元(含)人民币,合同具体要求如下: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原件备查。
2.3参选人须提供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选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A1] 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2.7其他要求: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的比选项目。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评选方法-资格评审标准”,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22日09时00分至2024年6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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