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信息化提升采购项目(交互一体机)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价款结算方式和商务要求验收标准和方法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9:30:00,更正为:********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09:30:00,更正为:******** 09:30:00。 1.价款结算方式由单价结算变更为总价结算。 2.修改了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商务要求的********验收标准和方法,修改后的为: 验收由采购人组织,聘请通过CMA认证第三方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验收工作,成交人必须配合进行:(1)货物全部到达合同指定地点时,采购人通知所聘请的通过CMA认证第三方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对货物按照文件所规定的技术指标逐项检测进行到货验收,到货验收涉及的检测费用(包含采购人聘请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的费用以及必要的需由另外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完成的货物抽检费用)由采购人支付,到货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需进行15日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发生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负责修复或更换货物。试运行结束后,由采购人使用部门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方可申请采购人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正式验收。 (2)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 库〔2016〕205号)及采购人有关规定进行验收以及采购人询价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 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及成交人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询价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成交人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 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采购人;成交人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 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 货。 (4)如货物经成交人2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 权退货,并视作成交人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采购人还可依法追究成交人的违约责任。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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