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2024年大姚县灯联网维护服务及材料采购项目(二次)(CT20240607035-1)。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1.3 (请登录)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2024年大姚县灯联网维护服务及材料采购项目(二次)进行采购。
1.6 项目预算:项目总投资预估含税金额为:1240000.00元(大写:壹佰贰拾肆万元整),其中:材料费不含税金额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基础维护费不含税金额850000.00元(大写:捌拾伍万元整)。
1.7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报价为统一折扣报价,报价不得超过100.00%,参选人应答报价高于上限价,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楚雄州大姚县灯联网所需的货物及服务项目内路灯灯具更换、控制柜主设备维护,灯杆、变压器、输配电线路、路灯电缆及附属设施等照明设施的使用情况,查找故障原因,处理输电线路和应急安全隐患问题,电费统计,现场巡检等维护管理等,详见采购模块。
2.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3服务周期: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540日历日内完成(维护维修周期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或合同金额用完为止)。
2.4实施地点:楚雄州大姚县境内。
2.5质保周期:设备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7比选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参选人为法人资格时,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如参选人为分支机构时,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应答授权证明及营业执照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3)参选人为其他组织时,须提供由有关行政机关颁发的其他组织有效证明材料。
3.2.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之一: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上述资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如参选人资质为新标准资质以新标准资质提供为准;如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电子证书要求的需提供电子证书(纸质证书无效),电子证书有效期及使用期必须均在有效期内,且用途必须与本次比选有关)。
3.3.参选人须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至少1人,须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至少1人,须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须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任意1人应具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此处人员须与本项中(1)或(2)(3)中的人员一致)。
注: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参选截止时间前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有效的劳动用工合同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或合同甲方须为参选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该人员不予认可。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不得兼任,否则兼任人员在涉及兼任的所有岗位均不予认可。
3.4.控股、管理关系: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或者未划分比选的同一项目应答(含在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出前一个月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企业不得同时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5.需具备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参选人若为一般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2)税务事项通知书;(3)参选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代开)的扫描件;(4)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参选人若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在结算付款时开具(含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云南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列入同类项目“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或云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3.7.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参选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6月21日17时00分至2024年06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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