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4年度济宁南四湖国际重要湿地项目(生态监测工程)
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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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请登录)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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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山东省2024年度济宁南四湖国际重要湿地项目(生态监测工程)第一标段(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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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济宁市微山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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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本项目为山东省2024年度济宁南四湖国际重要湿地项目(生态监测工程)第一标段(二次),为实现对南四湖国际重要湿地内重要区域鸟类信息、人类干扰活动的动态监测,达到智慧监管的目的。从南四湖国际重要湿地重点区域全面监测、智慧管理、保护修复的需求出发建立监测体系包括卫星遥感监测并进行相应的科研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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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本项目为山东省2024年度济宁南四湖国际重要湿地项目(生态监测工程)第一标段(二次),为实现对南四湖国际重要湿地内重要区域鸟类信息、人类干扰活动的动态监测,达到智慧监管的目的。从南四湖国际重要湿地重点区域全面监测、智慧管理、保护修复的需求出发建立监测体系包括卫星遥感监测并进行相应的科研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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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规模 |
为实现对南四湖国际重要湿地内重要区域鸟类信息、人类干扰活动的动态监测,达到智慧监管的目的。从南四湖国际重要湿地重点区域全面监测、智慧管理、保护修复的需求出发建立监测体系包括卫星遥感监测并进行相应的科研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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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财政资金 |
批复(备案)总投资额 |
1167万元 |
招标控制价 |
第一标段73.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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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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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须包括:摄影测量与遥感);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未提供的将否决其投标); 4、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情形和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未提供的将否决其投标); 5、未因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家有关部委、行政主管部门或本项目法人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未提供的将否决其投标);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分公司参与招投标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招投标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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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12日09时30分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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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12日09时30分 |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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