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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中心幕墙清洗打胶等零星更换幕墙玻璃及干挂石材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日期:2024-06-2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XZGX-C2024-0016
项目名称:行政中心幕墙清洗打胶等零星更换幕墙玻璃及干挂石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07.********万元
采购需求:
行政中心幕墙清洗打胶等零星更换幕墙玻璃及干挂石材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 (2)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或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
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提供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请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7.供应商信用信息: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网页截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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