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人民医院智慧停车项目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东海县人民医院,资金已落实。现对东海县人民医院智慧停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东海县人民医院智慧停车项目;
2.2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地点;
2.3交付期:招标人通知后4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现场培训、验收后交付使用;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产品及安全生产验收合格标准;
2.5最高投标限价:120.0356万元;
2.6工程内容:为了实现院区交通秩序的高效管理,满足院区车辆正常出入,需要建设一套车辆引导管理系统,实现入园车辆快速引导至空余车位较多区域。
院区目前已建设有一套综合安防管理系统,本项目要求无缝对接,增加车位管理模块,实现车位管理引导的业务系统,完善院区车辆管理流程和机制,同时满足视频监控查看和统一管理。
同时为了能让就医人员更加方便快速了解停车场余位信息情况,充分利用院区现有微信公众号资源,预留功能按钮或在就医人员完成挂号后手机自动弹出院区停车场余位信息情况,方便就医人员出发前拟定车辆停放区域;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招标文件格式,后附证明材料)
3.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招标文件格式)
3.5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2024年01月(含)以来至少1个月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其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招标人评标现场核查);
(2)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3)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6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15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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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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