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HTZB[TP]******** 项目名称#****局刑事侦查支队反诈骗智能语音外呼系统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00,********元 采购包1(反诈骗智能语音外呼系统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6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采购案件技术支撑服务 1(项) 否 标的名称修正为:反诈骗智能语音外呼系统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6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依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由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包,采购标的名称:“反诈骗智能语音外呼系统服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关于资格要求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说明:根#****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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