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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辛家营分公司A、B车间消防整改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21 收藏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辛家营分公司A、B车间消防整改EPC总承包项目(三次);

2.招标内容: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辛家营分公司A、B车间消防整改EPC总承包,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预算金额:914989.36元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7月1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8月29日 (共45日历天)

5.建设地点:(请登录)

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未换发新证书的可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未换发新证书的可提供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旧资质证书到期且所在地区未开始新资质证书换取工作的,提供所在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发布的旧资质证书仍有效的公告或通知截图。

5.项目负责人:

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设计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6.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

7.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8.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于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6月27日17:00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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