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YX******** 项目名称:国盛幼儿园附属楼空地招租 预算金额:3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国盛幼儿园附属楼空地招租,地点位###市南通镇,意向承租人可自行实地查看了解场地实际现状。详见《招租标的一览表》及招租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15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承租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承租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或者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注: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3.承租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承租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承租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6.经查询,承租人参加本项目招租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7.承租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①承租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租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招租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承租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承租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承租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承租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租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承租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企业公章或签字并按手印,并有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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