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灵山县檀圩供销合作社益农大市场改造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按中标的的设计方案(最终以采购人或城建管理部门同意为准)进行改造升级,不得擅自进行修改。中标方出资对市场进行升级改造,须保留原农贸市场业态;升级改造要按照并适当高于《钦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和《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钦州市地方标准DB 4507/T 0001—2020)的要求进行,升级改造后要适当高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治区文明城市和卫生县城标准,并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建设前15天将升级改造预算交一份给采购人审定存档;中标方必须于8个月内完成对市场一期升级改造。即除一楼鸿联超市、市场入口副食店及二楼家私城因原承包期未满而不列为一期改造,如中标方能提前与原承包者协商解决的即可进行升级改造,项目改造可用总面积约6400㎡。一层建筑整体面积约3200平方米(含136个经营铺面及卫生间、工具间),二层建筑整体面积约3200平方米(含家私、家具及成衣两大品类商铺)统一按规划设计进行重新升级改造,包括市场整体重新铺贴瓷砖,内外墙面装饰漆面,摊位重新砌筑,灯光照明安装,水电隐蔽工程,消防设备改造等工程。(以最终规划设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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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经营期限 |
最低下限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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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灵山县檀圩供销合作社益农大市场改造项目 |
20年 (4期) |
人民币80万元/年 |
项目建设期8个月,经营期限20年,分4期,每期为5年。每期经营权出让价在上期经营权出让价的基数上递增5%。如第一期80万元/年,第二期递增5%为84万元/年,第三期递增5%为88.2万元/年,第四期递增5%为92.61万元/年。 |
1.项目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招标项目需求”。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中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且注册日期至2024年达二年以上,同时具备建设管理能力、运营管理经验的单位。
2.与采购人签订《框架协议书》并交纳50万元的合作诚意金。
3.参标者在参标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50万元。
4.参标者被市场监督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及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购买: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6月21日起至2024年6月27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1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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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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