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光明路(泉源大道-南外环)亮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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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3708310668000686001002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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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泗水县光明路(泉源大道-南外环)亮化工程(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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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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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本项目为泗水县光明路(泉源大道-南外环)亮化工程,主要内容为实施光明路(泉源大道-南外环)98杆路灯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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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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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规模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849778.1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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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专项债券及自筹资金、已落实 |
批复(备案)总投资额 |
1252000000.00(元) |
招标控制价(合同估算价) |
1849778.1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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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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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在本项目首次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首次招标失败等情形或放弃中标资格的或对本项目提起投诉并失败的,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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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4年6月20日-2024年7月11日09: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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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11日09:00 |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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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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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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