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G344东台头灶服务区(南)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2、项目概述:G343东台头灶服务区(南)位于东台市头灶镇十三组,用地面积约49亩(32870平米),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建安工程费预估6000万元。
3、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主要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向招标人提供代理咨询建议;负责拟定发包方案,并报招标人认可;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如有);编制招标文件(含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标底、限价建议)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组织答疑;组织开标、评标;牵头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事项,组织评审、复议、调查、答复等所有相关事项;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投标资料整理归档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服务周期:服从招标人要求。
6、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7、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7.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7.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组成成员的资格要求:
项目组成员至少为5人,其中:
7.2.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2023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如所在地区未发放2023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知识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上一年度的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知识考核合格证书)。
7.2.2项目组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以外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土建类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下同),安装类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
7.2.3其他人员配备满足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及造价咨询服务需要。
7.3、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7.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交投集团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注:以上3、4项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证明材料给招标人核验。
特别说明: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其他服务单位、施工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否则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5、本次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
三、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四、招标文件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6月26日18:00前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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