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采购编号:CECOM-202
3.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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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序号 |
采购内容 |
含税单价限价(元) |
数量 (万个) |
合计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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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品 |
1 |
印刷邀请函 |
0.2 |
60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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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印刷信封 |
0.35 |
60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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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印刷宣传册 |
3.58 |
15 |
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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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封装打印服务 |
0.18 |
60 |
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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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95 |
9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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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上表中的年预估需求量仅供参考,具体以订单为准。
(2)本项目拟采购供应商数量1家。
(3)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任何一项单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其报价将被否决;总价最高限价为97.50万,含13%的增值税,报价总价高于最高限价,其报价将被否决。
4.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信誉要求: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回避要求: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法人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时间、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
(4)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业绩要求:须提供1份 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邀请函、信封、宣传册等印刷类),同类项目业绩认定需提供同类项目合同关键页(封面页、合同内容页、盖章页)或相关订单、发票、其他证明材料等作为证明文件,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原件备查。
(6)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能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8)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记录良好,无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合作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
(10)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注:
(1)以上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无效;
(2)资质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 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时间:2024年 06 月 20 日至2024年 06 月 24 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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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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