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HQY2024041
项目名称:新湖大道铁路跨线桥护栏改造(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2586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2586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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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人民币) |
完成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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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大道铁路跨线桥护栏改造 (维修)工程 |
1 |
项 |
140258.67元 |
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4)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近三个月(2024年3月、4月、5月)以来任意 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6)供应商未被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项目证明资料;(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分公司磋商;(10)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1日 至 2024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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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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