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房县范家垭水库电站续建工程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能源【2009】7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范家垭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道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湖北范家垭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道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房县境内漳兰河上游的上龛乡境内。 建设规模:续建范家垭水库(中型水库),库容2474.4万m3,水库大坝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60.6m,总装机10MW(2×5MW)。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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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1)本项目变更报告编制;(2)工程技施阶段(施工图)设计工作;(3)提供施工技术要求;(4)工程建设现场技术服务;(5)参与各阶段验收提供设计工作报告及提供相关技术文件等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7-25。其中:具体服务期限在合同内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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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能力。 (3)近5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承接过一项工程总投资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或设计费不低于300万元的水库电站设计项目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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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5.1 请于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6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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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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