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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PPP项目路面综合施工LMZH标段项目部导热油炉用柴油谈判采购 |
项目编号 |
2024-LQ5GS-GD241LMZH-WZ-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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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采方式 |
谈判采购 |
招采类型 |
货物-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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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4-06-20 12:00:00 |
招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6-25 1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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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06-28 15:00:00 |
开标地点 |
…… |
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PPP项目路面综合施工LMZH标段项目部导热油炉用柴油谈判采购已具备釆购条件,现面向全社会进行谈判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PPP项目路面综合施工LMZH标段项目部导热油炉用柴油谈判采购
1.2采购人: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PPP项目路面综合施工LMZH标段项目部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装卸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供货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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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限价单价 |
限价金额 (含税) |
备注 (单价包含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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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价 |
税率 |
税金 |
价税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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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柴油 |
0# |
吨 |
66 |
7870.90 |
13% |
1023.22 |
8894.12 |
587011.92 |
单价包含材料费、运费、税金(13%)等全部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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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8701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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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总金额: |
大写:伍拾捌万柒仟零壹拾壹元玖角贰分(¥58701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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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表中采购限价为该项目启动时以2024年3月4日太原地区中石化当日挂牌价7.66元/升下浮0.1元/升作为采购的最高限价。 投标人报价时所有柴油型号每升降价0.15元为最低降幅。柴油价格随⾏情升跌进⾏调整,结算时,以该结算周期内每日中石化(太原地区)零售挂牌价减去优惠价格为结算价格,再乘以该结算周期内每日柴油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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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需方根据需求情况分期、分批购入,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出供货要求的日期、数量及时供货。
2.3交货地点:(请登录)
2.4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国家车用柴油标准GB 19147-2016。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若为制造商,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资质,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生产和供货能力。
若为经销商,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资质,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财务要求:近一年(2022年或2023年)流动资产不小于流动负债(以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或新晋升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同类项目供货业绩(业绩认定以合同协议书及对应的发票(若为分批次供货,应至少提供两个时间批次的发票)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1年6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建设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拟供材料应具备近一年内(或在有效期内)由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或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单位,同时参与了本项目同一标包的响应。
(4)其他:/。
3.3供应商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