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东社镇农路维修工程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区级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
2.1.2建设规模:为保证村民出行安全,需对东社镇内部分破损路面进行修复,修复面积合计1250㎡(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投资估算价:约为22.11万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补充说明等所包含全部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造师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近两年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一年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三个月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7 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8因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未与本区招标投标平台实现对接,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企业无法在招标投标平台内锁定。动态资质核查的即时结果无法涵盖整个招投标流程且无法追溯历史及区间节点,故动态考核即时结果不作为本次招标资格审查的依据,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投标风险,中标人如因此不能进行合同备案,中标人必须承担所有后果。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2日14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